所在位置: 首页> 公司新闻> 其它>
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99-6895088      传   真:0799-6835693
手   机:18979988095       地   址:江西萍乡陶瓷产业基地
Email:jxbs@jxbaisheng.com        http://www.jxbaisheng.com
QQ:2481129852

新闻详情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LPH液相加氢催化剂2017招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0 00:32
浏览次数:1109
摘要: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LPH液相加氢催化剂2017招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4268。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LPH液相加氢催化剂:38.4吨。 交货期:按招标方通知送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
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LPH液相加氢催化剂2017招标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4268。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LPH液相加氢催化剂:38.4吨。
交货期:按招标方通知送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2-PH液相加氢催化剂)、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商授权的贸易商(提供授权书),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2-PH液相加氢催化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
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扫描);
2)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2-PH液相加氢催化剂)、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
3)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赣公网安备 36030202000188号